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724破2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贾义禹、李正荣的申请,于2024年3月29日裁定受理灌南南方家园商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连云港市泰达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灌南南方家园商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灌南南方家园商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6月12日前,向灌南南方家园商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B区1216室;邮政编码:222000;联系电话:18805135405,0518-85603986,杨告业)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务,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灌南南方家园商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灌南南方家园商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的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