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莆商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内附债权申报资料)

2025-10-11 10:36:44      人气:193
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5)苏0791破52号  
  本院根据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09月16日裁定受理连云港莆商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连云港市泰达清算有限公司担任连云港莆商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连云港莆商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10月27日前,向连云港莆商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B区1216室;邮编:222000;联系电话:1776858772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务,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1月5日于本院第五法庭召开。
  连云港莆商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连云港莆商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连云港莆商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债权申报资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