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非法集资的陷阱

2015-03-26 18:23:29      人气:1701

近日,江苏高院开展"青年法官送法进社区"活动,为了能让普通老百姓 好地理解法律知识,法官们精心准备了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生动案例。从今天开始,我们将陆续编发这些案例。

【案例】

被告人顾某芳于2008年至20123月间,在背负巨额债务、明知无法偿还的情况下,虚构其本人从事煤炭生意或者合作投资煤炭生意、投资股票而需要大量资金的事实,以年息25%40%、月息3分至9分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伪造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某电力集团等公司企业印章、合同,以及指使他人冒充高干子弟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大量借款,非法集资共计176864.12万元。集资款除归还部分利息外,用于个人挥霍。至案发时,尚有45902.9625万元不能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不能归还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官点评】

本案是一起借贷型非法集资案。目前我省非法集资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是非法集资的手段不断翻新。从原来的转让林权、代种植、租种植、联合养殖等,发展成发行股票、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入股投资、电子商务、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等新手段,涉及范围从传统行业转向新兴行业。且较原来 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

二是损失难挽回。此类案件造成被害人的损失都很大,众多的被害人为社会弱势群体,对损失承受能力十分有限,案发后都渴望追回损失。但此类案件能够追缴、扣押的财产非常少,与造成的巨大损失相比可以说微不足道,大量被害人损失无法挽回。

三是犯罪数额巨大且参与人员多。不少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非法集资数额动辄数千万,过亿的也为数不少, 多的是非法集资42个亿。而且参与人数众多,其中以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为主,被害人涉及9个省、直辖市,多达一万四千多人。另外,发案数量大幅度上升。

既然非法集资危害这么大,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人非要参与呢?我们审理的案件中甚至出现为了参与非法集资,采取托关系甚至行贿的办法,将自己的血汗钱投入进去。我们分析原因主要是:

一是贪心作祟。俗话说,天下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很多非法集资参与人被贪心蒙蔽了双眼,只想到了利润高,挣钱快,没有考虑到非法集资背后的巨大陷阱。很多案件中,有的非法集资参与人为挣大钱,不仅将自己的钱投进去,还将房子抵押贷款,甚至找亲戚朋友借钱来投,换回来的是人财两空,无家可归。

二是心存侥幸。这部分非法集资参与人不是不知道参与非法集资的巨大风险,而是自认为自己比其他人强,"早出手,快收手",做到自己从中挣钱,风险由后来人"接盘"。俗话说的好"人算不如天算",他哪里知道还有比他 早"出手"的人,他出手时已成为"接盘"人了。

三是跟风从众。这部分人认为其他人参与非法集资后先后买房买车"发大财",然后不进行考察、不加分析和判断,跟风参与,结果损失惨重。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先是识别其集资的范围以分析其是否合法。正常的生产经营借款,是向特定的人借款,而非法集资是向不特定的很多人进行的。而这种向不特定的很多人集资,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经有权机关(人民银行)批准的。这也就是说,当我们遇到向很多人集资时,就要追问有无经过人民银行的批准?如果批准,文件在哪?文件真假?都要审查。

这里要强调一下,这里的追问不是说问问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就可以了的。因为有些案件中,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已经有准备了,制作一些虚假的批准文件等这你来问来看。我们追问必须亲自到主管机关去问,问个清楚、明白。其次是识别其是否给予高额回报以分析其是否具有利诱性。高额利诱是非法集资屡试不爽的惯用手段。 先我们要明白,现在经济发展与过去相比,已基本趋于平稳,一下暴富基本 能。短期投资就能产生高额回报一般不现实。因此,如果给高额回报, 反应就是可能性如何?这里的高额究竟多高为高?没有具体的定数。那怎么才知道高不高呢?还要根据非法集资犯罪分子 的投资的项目或产业来对比分析,比如说投资农业,那么正常的农业投资利润是多少,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查得到的,如果给予的利润远远高于正常的农业利润,显然就不正常了。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识别方法,如果真正把握住这两条,基本就差不多作出大致判断。

那么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呢?

一是不给非法集资犯罪分子机会。大量的案件表明,非法集资犯罪分子为实现非法集资的目的,往往利用人们希望投资使资产保值增值,或健康长寿的愿望,以 讲座、旅游、诊疗、赠送礼品等方式接触你,然后以专业的方式进行宣传,达到给你洗脑、让你慢慢失去了防范能力。当你被洗脑以后,别人出来劝阻你都不行。天下没有 的午餐,如果 的午餐出现在你面前,你一定要慎之又慎,你品尝了,就是给非法集资犯罪分子以机会。

二是拒 高利诱惑。案件表明,高利诱惑是参与非法集资的 促动力。当高额利润出现时,很多人根本不去考虑什么样的行业可以产生年 之五十甚至 之百的利润?如果没有?那么这些利润是怎么回事?难道非法集资犯罪分子这么慷慨大方地将大把大把的钱送白白我们?如果是这样,那么他们的又为何非法集资?实际上,只要一步步追问这些问题,就会发现,所谓的高额利润就是骗人的借口。

三是选择正规的投资理财渠道。 投资理财逐渐成为大势所趋。但中国自古就有"天下没有只赚不赔的买卖"。换成今天的话来说,意思就是"投资有风险"。如果用有限的养老、保险、就医资金来投资,就必须使风险越低越好。在投资渠道、理财产品繁多的现在,选择安全的投资理财渠道是保证投资安全的前提,显得十分重要。风险低,安全性就高。

四是全面深入考察投资项目。非法集资案例无一例外表明,非法集资犯罪分子为了应付参与人考察,大都按照非法集资时许诺的条件,建设或者租用了厂房、基地、项目,招聘了人员等,比如孙某瑜、胡某非法集资案中,不仅租用了土地,还建设了厂房、购买了设备。许多非法集资参与人也进行了考察,看到了厂房、设备、项目后决定参与非法集资。但这种考察,并不深入、全面,比如,厂房设备是买还是租?项目可行性论证是真还是假?生产经营是否需要以及是否经过合法性批准?等等,只有深入追究,就会发现背后深层次的问题。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