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申请破产必须提交职工安置预案

2016-05-26 17:10:28      人气:2147
    从破产程序由谁启动的角度,可以把企业破产区分为自愿破产和强制破产。新破产法规定,除债权人申请启动的强制破产外,债务人提出申请自愿启动的破产程序,必须向法院提交职工安置预案。这是立法机关在总结各地政府和法院处理企业破产好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需要作出的重要规定。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需要一并提交职工安置预案的做法,开始仅限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列入国家计划破产的国有企业,后来通过 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扩大到所有债务人。但是,职工安置预案的内容与制定、落实,因企业性质不同仍然存在区别。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企业等公有制或公有制占主导的企业,职工安置预案的内容主要是职工安置渠道和安置费用来源,以及职工再就业安排;需要安置的职工范围广泛,既包括在职职工,也包括离退休职工、因公伤残、致病职工、因公死亡职工遗属等,安置渠道包括一次性安置和再就业安置等多种形式。职工安置预案的制定、落实,原则上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例如,工业企业由经委负责、商业企业由商委负责等。列入国家计划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的制定、落实,则要求政府设立的企业兼并破产协调领导小组全权负责,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必须由政府一名负责人担任。因此,本质上看,公有制或公有制占主导的企业的职工安置预案由政府制定,政府负责落实,政府承担着沉重的工作压力。在这项工作中,重中之重的是落实职工安置费用,确保职工工资、各项社会保险、安置费有着落,并通过整体出售(即将企业资产和职工一并转让的做法,近似于企业兼并)、转业培训、生产自救、介绍就业、劳务输出等方法,妥善安排职工再就业,并保障职工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私营、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破产职工安置预案,在内容上仅限于落实职工权益,包括拖欠职工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落实,以及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但不包括职工安置费用和安排职工再就业的内容。私营、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破产职工安置预案的制定、落实,由企业股东即通常所说的企业主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负责制定、落实安置预案;股份有限公司则由控股股东以及能够独立产生董事的股东负责。  从破产程序由谁启动的角度,可以把企业破产区分为自愿破产和强制破产。新破产法规定,除债权人申请启动的强制破产外,债务人提出申请自愿启动的破产程序,必须向法院提交职工安置预案。这是立法机关在总结各地政府和法院处理企业破产好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需要作出的重要规定。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需要一并提交职工安置预案的做法,开始仅限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列入国家计划破产的国有企业,后来通过 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扩大到所有债务人。但是,职工安置预案的内容与制定、落实,因企业性质不同仍然存在区别。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企业等公有制或公有制占主导的企业,职工安置预案的内容主要是职工安置渠道和安置费用来源,以及职工再就业安排;需要安置的职工范围广泛,既包括在职职工,也包括离退休职工、因公伤残、致病职工、因公死亡职工遗属等,安置渠道包括一次性安置和再就业安置等多种形式。职工安置预案的制定、落实,原则上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例如,工业企业由经委负责、商业企业由商委负责等。列入国家计划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的制定、落实,则要求政府设立的企业兼并破产协调领导小组全权负责,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必须由政府一名负责人担任。因此,本质上看,公有制或公有制占主导的企业的职工安置预案由政府制定,政府负责落实,政府承担着沉重的工作压力。在这项工作中,重中之重的是落实职工安置费用,确保职工工资、各项社会保险、安置费有着落,并通过整体出售(即将企业资产和职工一并转让的做法,近似于企业兼并)、转业培训、生产自救、介绍就业、劳务输出等方法,妥善安排职工再就业,并保障职工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私营、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破产职工安置预案,在内容上仅限于落实职工权益,包括拖欠职工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落实,以及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但不包括职工安置费用和安排职工再就业的内容。私营、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破产职工安置预案的制定、落实,由企业股东即通常所说的企业主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负责制定、落实安置预案;股份有限公司则由控股股东以及能够独立产生董事的股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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