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11 | 地点: | 来源:江苏高院
5月10日,全省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现场推进会在苏州市吴江区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执转破”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交流全省法院“执转破”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执转破”工作,推动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僵尸企业”清理,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作会议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褚红军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传达了全国法院“执转破”工作推进会精神。
夏道虎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转变工作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执转破”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建立“府院协调”机制、设立破产专项基金、“执转破”案件简易审理、引入公益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等方面大胆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苏州市吴江区法院着力探索完善“执转破”工作制度机制,形成了加强立审执破程序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操作规程、“执转破”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的规定,以及破产保障机制、法律文书样式等一整套工作制度和机制,创造了“移得了、破得掉”的“吴江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堪称全省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和“执转破”工作的典范,值得全省各地法院学习借鉴。
夏道虎指出,苏州市吴江区“执转破”工作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把“执转破”工作纳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社会治理工作大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加强府院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了“一总四分八纵”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三是区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举全院之力,打通解决执行难的“ 后一公里”,为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为 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破解执行难和破产案件启动难,创造了十分有益的经验。
夏道虎指出,推进“执转破”工作,是司法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总体战略的重要途径;是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功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健康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执行工作配套机制、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从全局视野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执转破”工作的重要意义, 切实把“执转破”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党组书记、院长亲自部署重要举措、把关重大方案、协调关键环节、督查落实情况,坚决打通制约“执转破”的所有环节。
夏道虎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攻坚克难,顽强拼搏,全面推动“执转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府院联动,积极与当地政府建立制度化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统 考虑各方利益关系,形成推进“执转破”工作合力。合理确定“执转破”案件管辖,促进司法资源恰当配置。强化协调配合,确保程序转换合法、规范、有序、畅通。加强程序衔接、资源共享,推进执行与破产深度融合。先易后难,有序推进“执转破”工作。全面推行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繁简分流,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夏道虎强调,“执转破”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不仅需要执行部门和破产审判部门共同努力,还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保障机制,要在建立破产费用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的管理人选任机制和精细化的管理人考核机制、建立执行和破产信息整合与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执转破”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推进审理机构专业化和审判队伍专业化等方面出硬招、见实效。
褚红军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将会议精神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凝聚共识,争取多方支持。要结合本地实际,拿出具体方案,将会议要求逐条逐项落到实处。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把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总结讲话还就法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相关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法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全省各市中级法院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和全省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苏州市吴江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情况,听取了无锡中院、吴江区法院关于“执转破”工作经验交流发言,并就各市法院执转破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移送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分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