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法院推进船舶海工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纪实

2018/7/19 10:37:19      人气:1635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有一种勇气叫劈波斩浪,有一种担当叫自承其重。
  2012年以来,江苏省南通市两级法院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化解破产审判工作中的诸多难题,受理破产案件296件,促成8家企业重整,焕发生机,百余家“僵尸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依法退出市场,核查债权金额366.02亿元,核查金融债权107.48亿元,清理债务80.03亿元。尤其在船舶海工破产审判工作中, 是积极创新,有效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永华说:“南通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攻坚克难,主动作为, 前服务,为推进和保障供给侧改革,推动南通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多方合力破难题
  南通拥有江岸线166公里,海岸线203公里,码头227座,船舶和海工制造及配套企业 多时 过400家,造船总量一度达全国的10%以上,海工装备占比达25%以上。
  近几年由于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以及企业自身经营不善等因素,一批船舶海工企业面临破产倒闭,进入司法审判程序。这类案件,普遍存在着五难:破产程序启动难、破产案件审查难、破产财产变现难、矛盾纠纷化解难、配套制度不完善。
  为此,南通两级法院经过研究,在审判工作上形成“三个转变”的思路。一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变单兵作战为多方联动,法院主导司法程序、政府负责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管理人负责清算事务、企业负责生产经营等,各部门职责任务分工明确。二是加强调研,变闭门思策为集思广益。两级法院针对案件审判上的五难,深入企业和政府工作部门调查研究,通盘考虑法理、政策、企业与群众的诉求,综合把握裁量尺度。三是主动出击,变等案上门为提前介入。启东市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单位后,专门成立了破产审判改革领导小组和诉讼程序领导小组,主动协调相关案件。
  智慧审判创新路
  为了做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南通两级法院建立了完善的破产审判机制,实现专业化精准化办案,同时积极开拓创新,以“破前引导,立前有为”“破立统一,以破引资”“多方联动,破中有产”等新机制,成功化解债务危机,拯救危困企业。
  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海工公司)曾是 中小型液化气船市场的“领头羊”,特种船舶及再汽化模块 市场占有率均位列 ,拥有十几项国家专利。在财务与经营陷入困境后,企业有近7000位员工亟待安置,价值30多亿元的项目尚未完工。2016年6月,太平洋海工公司危机爆发。
  启东法院于2016年8月5日裁定受理太平洋海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一方面要求管理人加快清算速度,尽快厘清公司资产负债情况,一方面全力支持企业保订单、保资金、保团队、保生产,通过继续履行合同、转让待履行合同等方式,确保公司持续经营,有效维持企业在工信部船舶海工行业优势资质, 终吸引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重整投资。
  法官们的付出没有白费,进入重整程序后,专业偿债分析机构出具的测算报告显示,正是由于将原来众多的半拉子工程变废为宝,使该公司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从受理破产时不到8%,增加到12.87%,由此赢得了债权人的高度认可。同时,涉外合同也得以按约履行,企业在国际市场的信誉不但没有“扫地”,反而行情看涨。当月,太平洋海工公司即与外商签订了10多亿元的海工订单。
  服务发展有作为
  破解难题需要勇气,服务发展 要深入。几年来,南通两级法院的船舶海工破产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有力提升了企业经济效益。2012年,南通的船舶海工产值1483亿元,2017年达到了2056亿元, 可喜的是科技含量得到了质的提升。现在,南通的船舶海工产品声名远扬, 有“大国重器”在此诞生。被誉为中国 强造岛神器——亚洲 、 的绞吸式大型挖泥船“天鲲号”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启东公司建造,已经列入国家控制出口产品目录。国内 艘军民两用5万吨级半潜船也在南通生产,多种 制或亚洲 创的产品交付客户。
  二是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船舶海工企业是劳动力、资金密集型企业,上下游关联企业众多。一旦进入破产程序,矛盾会集中爆发。几年来,南通法院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
  南通东鑫船舶重工公司破产时,各方矛盾十分突出。经法院与管理人协调,累计为6000余名职工发放了6000多万元工资款。明德重工有职工2200多人,还有数十个外包劳务队,企业欠薪上亿元。在该企业破产重整转清算案中,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施为民带队走进明德重工,为职工答疑解惑,同时与人社、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协商制定职工安置分流方案。区人社部门经20余天现场办理,顺利实现全部职工分流。
  三是有力推进了经济转型升级。为积极回应船舶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加速船舶建造“僵尸企业”快速有序退出市场,2016年3月以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题司法调研活动。
  今年6月,南通中院向社会公布了《南通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2012—2017)》,为南通破产审判提供了工作指引,也为南通众多企业提供了规避经营风险的样本。
  据统计,五年来,仅启东法院在成功淘汰“僵尸企业”的同时,就引进 企业16家,累计引入投资60多亿元。这些成果与启东法院院长潘建带队到船舶海工企业实地座谈,了解详情密 分。长江沿线启东段原有40多家造船及配套企业,现仅剩14家,其中被淘汰的主要为产能落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有效地实现了产业转型升级。
  大江东去,百舸争流;碧海丹心,行稳致远。南通中院院长曹忠明认为:“船舶海工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个体生存发展, 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权益、涉及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法院必须有所作为,打赢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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