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12日讯 据山东省司法厅网站,近日,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济南召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开兴,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迟丽华,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郝道方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关于同意召开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的函》,宣布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并为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揭牌。
山东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山东律师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效服务的一种新形式、好途径。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大力提升管理人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加强对管理人的履职保障和有效监督,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会议强调,山东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省破产管理人行业在队伍管理、业务建设等方面进入全新阶段,是破产职业化、法治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改革艰难险阻,使命任重而道远,但前景是波澜壮阔,要珍惜这次发展的机遇,最终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的“四个统一”。一是破产重整工作要确保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二是维护和保障好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三是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权利都要平等保护;四是运用法律的手段把破产案件顺利达成,促进僵尸企业出清。
大会表决通过了《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工作报告》《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草案)》《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选举和表决办法(草案)》《关于推动设立山东省破产管理人报酬专项基金的决议(草案)》《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
大会选举李连祥为第一届理事会会长,选举梁仕念、李伟、郑继法、高建军、林静、张炳学、曹春明、张作成、张星卫、张金海、李华伟、栾卫建为副会长,郑继法为秘书长,选举李庆新为监事会监事长,王德勇、孙书铭、孙家磊为副监事长。(本网记者)